欢迎光临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关于开展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评活动的通知

文字: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0-12-01]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活力,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就业创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推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指标

就业创业先进个人主要面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相关学院分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和就业专干。每个学院原则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在 2019 年、2020 年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可以参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2.业务素质过硬,能熟练掌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各项急难任务中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完成任务出色;

3.作风形象正派,严格遵守就业工作相关规定,经常走进教室宿舍、联系学生,耐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岗位推送等相关工作,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4.所在学院2019 年、2020 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学校平均就业率以上,且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组织的就业数据统计核查中未发生就业数据失真问题;

5.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 年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原则推荐 1 名先进个人,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个人推荐表(具体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科(东校区数学楼212室),电子稿发送至:240689837@qq.com

2.学校审核。学校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推荐参评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人选,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参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3.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评定。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学校推荐名单,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相关工作台账,研究评定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资格审核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切实把能力素质过硬、工作成绩突出、作风形象良好的同志挑选出来。各学院必须将推荐对象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加强宣传引导。要以此次评选先进活动为契机,做好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在校园内部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励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奋发作为、创先争优。


附件: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工作单位


职务


从事就业创业工作年限


学历


个人

事迹


院系

意见



                           盖章

学校

意见



                           盖章

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盖章



招生办公室

就业指导中心